关于对超过学习年限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
发布者:学历部 2018-03-13 已阅人次
根据32450新蒲京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有关规定,经研究,决定对新蒲京官网至今未取得毕业资格、且已超过学习年限(6年)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作退学处理。现予公示,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(2018年3月13日—3月26日),公示期内若无异议,学校将于公示结束后对学生作退学处理,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销学籍。现将拟退学处理的1171人名单公布如下(见附件)。如有异议,请学生本人在公示期内向32450新蒲京提交异议申请,联系人:白老师,联系电话:0773-5898383。
本公示视为拟退学处理决定的送达。
特此公示。
附件:拟作退学处理的超过学习年限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名单
32450新蒲京
2018年3月13日